河北发布霾红色预警信号 石家庄明起单双号限行


发布时间:2015-12-22     编辑:admin     来源:燕赵都市网    热度:1399

河北省气象台发布史上首个霾红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中南部地区有重度霾,其他地区有轻度到中度霾,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请防范。

石家庄市于12月22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最高级别减排措施: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石家庄市单双号限行措施自23日6时开始执行,城市公交车免费。

石家庄:23日6时开始执行单双号限行

根据石家庄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石家庄市22日到24日上午天气形势仍然静稳,湿度增大,逆温增厚,气象条件非常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出现持续严重污染天气。

石家庄市政府决定12月22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最高级别减排措施。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包括节假日、公休日,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石家庄市单双号限行措施自23日6时开始执行,城市公交车免费。

具体预报:

今天下午到夜间,全省多云;中南部地区有重度霾,其他地区有轻度到中度霾。

明天白天,全省多云,中南部地区有中度到重度霾,其他地区有轻度霾。

明天夜间到24日白天,全省多云,中南部地区有中度霾,局地有重度霾。24日夜间到25日白天,全省多云,中南部地区有轻度到中度霾。

涨姿势:霾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预报用语: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出现严重霾,易形成严重空气污染。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2.空气质量很差,人员需加强防护;

3.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4.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5.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当前河北各市限行措施:7市单双号限行

1、邯郸:12月19日-23日全天24小时单双号限行

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12月18日0:00—12月23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减排措施。

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19日-23日,区域内实行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

2、沧州:单双号限行

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应急相应的紧急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部署,决定自12月18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并采取车辆限行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运营车辆单双号限行(市区每天限行时段为7:00-20:00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各县(市、区)要按照沧州市政府指令执行。

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3、保定:单双号限行至12月底

据悉,保定将在12月实施为期一个月的严于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的空气质量超常冲刺保障措施,其中包含工作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一、单双号限行

在市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牌照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牌照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市区机动车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日期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

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

3.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车辆;

4.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各单位要加大对以上车辆的管理,按照“保障需求,最低派遣”的原则,控制本单位车辆出行。

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二、大型运输车辆禁限行

积极推动在市区外环路实施外埠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砂石料、建筑渣土、混凝土和其他散体物料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以及其它货运车辆(核定载质量0.6吨以上)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

三、部分路段单行、禁行

复兴路(长城大街-复兴路地道桥西口段)、东风路(长城大街-红阳大街段)、天威中路(建华南大街-恒祥南大街段)、乐凯南大街(建国路-南堤路段)单向禁行,游泳馆西侧公园街(天威路-裕华路段)双向禁行。

4、衡水:12月21日开始单双号限行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18日至23日,我市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达到橙色(II级)预警水平,要求我市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经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市于12月18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其中,对机动车实行停驶措施,即自12月21日零时开始,全市各县市城区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即只限冀T号牌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对上路行驶的车辆按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5、廊坊:12月21日至12月23日单双号限行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升级的要求,12月21日至12月23日,市区外围环路北环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光明西道、西环路以内道路(不含环路),每天3时至24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双数管理,公交车、纯电动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

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有个好消息是限行期间廊坊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6、邢台:12月22日0时起单双号限行

根据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意见,2015年12月21日12时我市对目前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进行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1、市广播电视台、邢台日报社、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实行交通管制。2015年12月22日0时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工地洒水抑尘每日5次以上。

5、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5次以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2015年12月21日

7、辛集:12月21日10时起单双号限行

据河北交通广播消息,辛集于2015年12月21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预警,早7点到晚10点,辛集城区内,对上路行驶的车辆按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周末同时限行。货运车辆和2级预警时保持一致。

当前河北各市限行措施:2市区域限行20%车辆

1、唐山:12月23日限行尾号3和8

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19时,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禁止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市区、县(市)城区7时至19时禁止各类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全市范围7时至19时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车辆、需救援车辆拖车作业的清障车,作业期间的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车;

5、军车、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

备注:环城路是指现在的:开越路、大庆道、南湖大道、唐安路。

2、定州:12月23日限行尾号3和8

定州按照省要求启动橙色预警,18日至23日7:00-20:00城区内实施每天两个号限行措施。18日限号5和0;21日限1和6;22日限2和7;23日限3和8。周六日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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