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台即通客户端快讯(河北台记者王美中、沧州台记者吴思妤)沧州市政府今天(4月4日)发布紧急通告:依法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救助帮扶措施同步出台。
沧州市政府今天发布通告说,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环境,维护市区正常的客运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对市区范围内从事非法客运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依法取缔。
一、取缔范围:市区迎宾大道(含)、307国道复线(西三环—迎宾大道路段,含)、西三环(含)、渤海路(含)、长芦大道(含)、海河路(含)合围区域内范围。
二、取缔对象:在上述区域内从事非法客运的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改装、拼装后用于非法客运的此类车辆(对符合标准的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三、取缔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广大三轮、四轮车车主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通告》要求,主动放弃非法客运行为,积极配合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将积极落实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措施。2016年4月21日起,市政府将全面采取严格取缔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当天,沧州市政府又同步出台对困难、无业、失业及残疾人三轮车主的救助帮扶措施。
通告说,为保障广大三、四轮车主停止非法客运行为后的正常生活,沧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全面落实以下帮扶救助措施:
一、对持低保证的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5元。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的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对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的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两项补贴可以同时申领。
沧州市残联咨询电话:3023965
二、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持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创业帮扶,并可申请创业贷款、初次创业房租补贴。
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人员,可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除可享受上述政策外还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初次创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目前市直及两区可提供一定数量的保洁员、保安、园林绿化及其他服务型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安置。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3206586 3206509
运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5297617
新华区人社局咨询电话:3045665
三、对生活确实困难的非法客运三轮车人员及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民政部门将把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对于因病致贫或产生巨大医疗费用的非法客运三轮车人员及家庭,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根据所在区医疗救助政策,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对于因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等意外事件生活困难的非法客运三轮车人员及家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根据当地临时救助政策,给予相应的临时救助。
沧州市民政局咨询电话:5200836
运河区民政局咨询电话:2020005
新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301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