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安街等10道路禁行电动二轮车


发布时间:2016-04-05     编辑:admin     来源:京华时报    热度:1098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北京市交管局近日发布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违反该规定的行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一线交警表示,这一新规主要适用于近年增长迅猛且事故多发的电动二轮车。

禁行线路包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北京市交管局表示,为保障道路安全与畅通,交管部门反复调研,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通告,确定10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这10条大街分别是: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电动二轮车违规上路罚款20元

记者从北京交管局了解到,对该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交管局称,对电动二轮车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的交通乱象,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今年以来,仅交管部门就接到“122”报警投诉6000余起,意见信函400余件,纷纷呼吁加强对电动二轮车依法管理。要求尽早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整治违法行为、强力取缔非法车辆,确保市民们的出行安全,为建设国际一流和宜居之都,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为确保《通告》的顺利实施,交管部门将在充分依托各类媒体,并深入10条大街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商贸市场开展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加强限行区域的警力部署,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行规定行驶的车辆坚决做到“逢违必纠”。

电动二轮车事故伤人数超1/3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电动二轮车数量迅猛增长,据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市交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统计,目前,北京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

由于电动二轮车行驶中声音小、速度高于脚踏自行车,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路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超标电动二轮车,其自身质量、行驶速度已具有摩托车的特征,这些车辆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特别是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着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影响首都城市形象。

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

记者从一线的事故科民警处了解到,每年因为电动二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而且发生事故的电动二轮车多是自身质量、行驶速度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这些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因为超标上不了牌照,发生事故后,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很大的难度。”这名一线交警举例说,很多电动二轮车撞人后把车扔下就跑了,因为车辆没有牌照,很难找到驾驶人,案子侦破难度很大。

上述交警指出,在日常的事故处理中,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事故多被认定为机动车,按照机动车来定责。

“这些超标的电动二轮车的性能已经接近于摩托车,虽然没有摩托车快,但还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名一线交警说,现在一些电动车厂家为了车辆有更好的销量,生产出外观更好看、速度更快的电动二轮车,这些车辆更受消费者欢迎,但同时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京华时报记者张思佳)

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查看更多

友情链接:

河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协会 河北省交通科技职业培训学校 河北国信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 民政部 河北公安交管网
河北省职业资格网 国家职业资格网 卡车之家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民政厅
汽车之家 二手车之家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商务厅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政府网 中国搜索

服务保障

五重保障
十项承诺
个性化延保服务

品优二手车

我要买车
我要卖车
我要评估
评估报告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客户服务

会员注册/登录
发布信息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关注我们
更新换代网微信 更新换代网公众平台

Copyright © gengxinhuandai.com 2015-2025,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2021586号-2

行业监管:河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协会